甲醛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致癌和致畸形物质。甲醛的毒性较高,是众所公认的变态毒化反应源,也是潜在的强致性突变物,在我国有毒化学品优先控制名单上高居第二位。甲醛的毒性表现在对人的皮肤和呼吸器官有强烈反应,具有强烈的致癌和促癌作用。甲醛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嗅觉异常、刺激、过敏、肺功能异常、肝功能异常和免疫功能异常等方面。长期接触低剂量甲醛可引起慢性呼吸道疾病,引起鼻咽癌、结肠癌、脑瘤、月经紊乱、细胞核的基因突变,DNA单链内交连和DNA与蛋白质交连及抑制DNA损伤的修复、妊娠综合症、引起新生儿染色体异常、白血病,引起青少年记忆力和智力下降。在所有接触者中,儿童和孕妇对甲醛尤为敏感,危害也就更大,儿童白血病患病率逐年升高,很大程度与儿童长期接触甲醛有关。以下是甲醛含量超标造成的早期毒害症状:⑴有刺激性异味和不适感;⑵刺激眼睛流泪,粘膜水肿;⑶咽喉不适,粘膜水肿疼痛,皮肤过敏;⑷头痛、恶心、呕吐、咳嗽、胸闷、气喘、全身无力、心悸失眠;⑸引起持久性头痛、肺炎、肺水肿、丧失食欲、甚至导致死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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